以下方式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一:张先生购买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了 3%,张先生以此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案例二:李女士所购房屋的开发商逾期交房长达半年之久,李女士依据相关规定要求退房并得到了合理的赔偿。
在房产纠纷中,购房者要明确自身权益。当出现上述情形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购房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