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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共同财产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78°c 2025-02-06
导读:婚姻家庭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共同财产么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否是共同财产,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形而定:1、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金,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2、具有投资、储蓄属性的生存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共同财产么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共同财产么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否是共同财产,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形而定:

1、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金,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

2、具有投资、储蓄属性的生存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举例说法】

案例一:李先生在婚姻期间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后李先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赔付的身故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该保险金被认定为李先生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张女士和王先生在婚姻期间购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每年都有一定的生存金收益。在离婚时,法院将该保险产生的生存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点评】

在判断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性质时,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认定。如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金,通常应归一方个人所有,这体现了对特定权益的保护;而具有投资、储蓄属性的生存保险金,因其具备财产收益特征,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合理的。在实际案例中,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认定结果,这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准确判断,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婚姻关系中,对于保险等重要财产安排,夫妻双方应保持充分沟通和了解,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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