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某官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假报销等手段贪污公款数百万元,最终被依法查处,法院根据其贪污数额和情节,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某国企管理人员长期侵吞企业资产,贪污数额巨大,虽然后期有一定退赃表现,但仍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没收部分财产。
在贪污罪的案件中,法律对于不同情节和数额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对于被告人来说,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应有的法律制裁。而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律也规定了严厉的刑罚,甚至包括死刑和终身监禁等,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贪污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