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杀人后抛尸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定罪量刑的情节,可以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一:王某在与他人争执过程中,失手将对方推倒,导致对方头部撞击硬物死亡,事后王某为逃避责任将尸体抛弃。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王某进行定罪处罚,并考虑其抛尸行为加重了刑期。
案例二:张某在驾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与行人发生碰撞,行人当场死亡,张某因害怕担责而将尸体藏匿。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结合其抛尸行为作出了相应判决。
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这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本要件。而其后的抛尸行为,进一步反映出其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但在具体量刑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事后的态度和表现等。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谨慎和注意,避免因一时疏忽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旦发生此类不幸事件,应当勇于承担责任,而不是试图通过不当行为逃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