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二、主观方面不同
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三、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一:甲在驾车过程中因一时疏忽,未注意到前方的行人,导致将行人撞伤。经认定,甲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典型的过失犯罪。
案例二:乙为了报复仇人,故意持刀将其伤害,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犯罪。
在上述案例中,甲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其主观上并非故意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由于疏忽导致了危害后果。而乙则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实施伤害行为,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出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分至关重要,会直接影响到定罪量刑。这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犯罪构成要件,以确保公正的司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