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服役罪既遂的处罚如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一:在某次战争时期,王某接到应征服役通知后,故意藏匿逃避服役,经多次劝告仍不改正,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李某在战时被通知服役,但其以各种不合理理由拒绝,且态度恶劣,情节严重,法院对其作出了相应刑罚判决。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战时拒绝服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社会的基本责任要求。国家在战时需要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奉献,拒绝服役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和安全保障,也对其他履行义务的公民不公平。法律对于此类行为的明确惩处规定,就是为了维护战时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任何企图逃避战时服役责任的人都应该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要始终保持对国家法律和战时需要的尊重和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