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走人行横道被车撞行人需要承担责任。行人乱穿马路被撞,如机动车没有违规行为,行人应负主要责任。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一:行人甲在未走人行横道的情况下突然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乙撞倒,导致受伤。经交警认定,行人甲承担主要责任,车辆乙因未保持安全车速承担次要责任。
案例二:行人丙为了节省时间,不走人行横道而翻越护栏,结果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丁撞伤。最终交警判定行人丙负全责,车辆丁无责。
在这类交通事故中,行人未走人行横道而被撞,责任的划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违规行为,行人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这是因为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而机动车一方即使在无过错的情况下,通常也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但比例相对较低。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如果损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提醒行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