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小李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李在工作满一年后才意识到自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此时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最终小李的请求未被支持。
小张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数月后,向公司提出了双倍工资的要求,公司拒绝后,小张立即申请仲裁。由于在时效内主张权利,小张的诉求得到了认可和支持。
在实际中,劳动者要明确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时间点,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可能因时效问题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纠纷。一旦发生此类争议,双方都应积极面对,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仲裁机构也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