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强行侵犯男生,不构成强奸罪,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如果是猥亵男童的,则构成猥亵儿童罪。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
“强奸罪”主要的受害群体是女性,除此以外,妇女协助他人实施强奸犯罪的,也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案例一:某女对一男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最终被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一女子对男童进行猥亵,被依法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情况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和惩处。当出现女生强行侵犯男生的行为时,应准确适用强制猥亵罪等相关罪名进行定罪量刑。同时,对于涉及儿童的猥亵案件,更要高度重视,依法从重处罚,以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