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一:王某在已有合法妻子的情况下,与李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经调查核实后,王某被依法追究重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张某明知陈某有配偶,仍与其结婚并共同生活。后被发现,张某以重婚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拘役六个月。
在上述案例中,充分体现了重婚罪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和惩处。王某与李某非法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这种公然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显然构成了重婚罪,依法受到了刑事制裁。而张某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同样触犯了法律红线。这告诫人们,必须遵守婚姻法律规定,尊重婚姻的唯一性和排他性,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提醒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