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刑以后还得罚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罚金是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和责任,应该在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缴纳。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王某因醉驾被判刑,同时被判处一定金额的罚款。但王某未按时缴纳罚款,后经法院强制执行才得以履行。
案例二:张某醉驾后,法院在判刑的同时依法作出了罚款判决,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足额缴纳了罚款。
在醉驾案件中,判刑与罚款是并行的处罚措施。这既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对醉驾这种危险行为的有力惩戒。当事人应当清楚认识到罚款的必然性和及时性,积极履行缴纳义务。如不按时缴纳,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等后果,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这也提醒广大公众,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醉驾行为,避免给自己和社会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