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后,财产的分配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该房产是婚后购买,但登记在王某一人名下。王某主张房产应归自己所有,李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分割。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产虽登记在王某名下,但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进行分割。
张某与赵某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存款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赵某主张平分存款,而张某称其中部分存款是自己婚前财产的转化。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了共同存款的范围并进行了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明确财产性质至关重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像上述案例中,房产的归属不能仅看登记情况,而要综合判断。对于存款等财产,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来源和性质,以便准确界定和分配。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处理中,当事人应理性对待,积极提供证据,配合法院工作,以实现公平公正的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