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属于违法行为,吸毒被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吸毒前科,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案例一:王某曾有过吸毒史,后又再次被查出吸毒。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调查后,鉴于其吸毒成瘾,依法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通知了其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
案例二:李某因吸毒被查,经认定其情节较轻,最终公安机关对其处以五日以下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吸毒被查的处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形下的处罚措施,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健康权益。对于有吸毒前科的人员,会根据其成瘾情况采取相应的戒毒措施,这是为了帮助他们戒除毒瘾,重新回归社会。而对于情节较轻的吸毒行为,也会依法给予适当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总之,法律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