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债能争抚养权,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陈某与张某因感情破裂离婚,陈某身负债务,但他坚持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陈某有债务问题,但综合考虑其与孩子的感情深厚且有稳定住所和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生活环境,最终将抚养权判给了陈某。
林某与李某离婚时,林某有大量债务,李某以此为由主张抚养权。法院在审查后发现,李某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而林某虽有债务但有家人协助照顾孩子,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孩子由林某抚养。
在男方欠债的情况下争取抚养权,不能一概而论。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包括债务的具体情况、男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的意愿等。男方若能证明债务不会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自身具备较好的抚养条件,仍有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但如果债务严重且明显会影响孩子生活质量,那么其争取抚养权的难度就会增大。总之,法院的判决是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