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还款的集体年月日。
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六、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借条要由借款人亲自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案例一:甲借给乙 5 万元,借条上只写了小写金额 50000 元,未写大写金额。后来乙否认借款金额为 5 万元,称只是 5000 元,双方产生纠纷。
案例二:丙向丁借款,借条上只写了借款日期,未写还款日期和利息,后来丁要求丙还款并支付利息,丙以借条未约定为由拒绝。
在案例一中,借条未写大写金额存在漏洞,容易引发争议。借款金额应大小写同时注明,以避免类似纠纷。在案例二中,借条未明确还款日期和利息,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对于利息的主张可能存在一定难度。因此,书写借条时各项内容务必完整、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当事人在签订借条等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