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应该注意: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案例一:李某在离婚起诉书中对自己和被告的信息描述模糊不清,导致法院在送达传票等程序上遇到困难,拖延了案件的审理进程。
案例二:张某在起诉书中对离婚理由的陈述过于简略,没有充分说明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使得法院在审理时难以准确判断。
在离婚起诉书中,对双方信息的准确完整填写至关重要,这是确保法律程序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同时,对于婚姻状况、离婚理由等内容,一定要详细且有针对性地阐述,要以事实为依据,清晰地表达出感情破裂的各种情形,以便法院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非常严谨的过程,起诉书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当事人务必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