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有以下情形的,交警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1、累计积分达十二分的;
2、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6、造成交通事故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王某在一年内因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累计积分达十二分,交警依法扣留了其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拦下,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
在这些案例中,交警的执法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当驾驶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交警有权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这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驾驶人来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出现这些会导致驾驶证被扣留的行为。一旦出现相关情况,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处理,及时纠正错误,重新学习并通过考试以恢复驾驶证的使用。同时,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