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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瑞律网整理发布 99°c 2025-01-31
导读:婚姻家庭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XX居民、XX居民、XX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XX居民、XX居民、XX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XX居民、XX居民、XX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XX居民、XX居民、XX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举例说法】

李先生和王女士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却因为李先生未带户口簿而无法办理。两人只好回去取了户口簿后再来,才顺利完成了离婚登记。

另一个案例是张先生是华侨,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只带了护照,却忘记带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导致办理过程受阻,后经提醒补充完整证件后才得以办理。

【律师点评】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办理离婚登记时材料的准备至关重要。当事人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准备齐全相应的证件和材料,避免因为材料缺失或不完整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同时,对于一些特殊身份的人,更要明确自己所需提供的额外证件,确保离婚登记能够顺利进行。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对材料有任何疑问,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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