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需要债务人知晓,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债务
债务转移是否需要债务人知晓
债务转移需要债务人知晓,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举例说法】甲欠乙 10 万元,乙将该债权转让给丙,但未通知甲。后丙向甲主张债权,甲拒绝偿还。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乙未通知甲债权已转让,该转让对甲不发生效力,故判决甲无需向丙偿还债务。
在本案中,乙作为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未依法通知债务人甲,导致该转让行为对甲不产生效力,甲有权拒绝向丙履行债务。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债务人知情权的保护,只有在债务人知晓债权转让的情况下,才能准确判断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因不知情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也提醒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