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案例一:王某受雇于李某进行房屋装修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
案例二:张某雇佣赵某等人为其搬运货物,期间赵某因操作不当受伤,双方对于责任承担和赔偿事宜发生争议。
在上述案例一中,虽然是临时雇佣关系,但雇主李某仍需对王某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劳动者在工作时自身也应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
在案例二中,张某作为雇主,对于雇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有保障义务,而赵某自身操作不当也存在一定过错。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划分责任和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