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方法:
(一)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甲与乙正处于离婚诉讼中,乙突然拿出多张借条,声称是夫妻共同债务。甲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这些借条的债权人都不愿出庭作证,且所谓的借款用途也存在诸多疑点。甲通过收集证据,成功证明了这些债务是乙伪造的。
丙在与丁离婚时,丁声称有一笔巨额债务是用于公司经营,但丙发现该公司经营状况与这笔债务毫无关联,且借款时间也不合理。丙据此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没有认可这笔债务。
在实际案例中,经常会出现一方试图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遇到这种问题,当事人要保持冷静,运用法律知识和合理的调查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对借条等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对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时间等方面仔细分析。同时,要积极寻找证据来反驳对方的虚假主张,让法院看到事实真相。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只要依据法律规定,充分准备,就能有效防范和应对对方伪造债务的行为,保护自己在婚姻中的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