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诉讼注意事项: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6、出院前委托律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在未咨询律师的情况下,轻易签署了赔偿协议,事后才发现赔偿金额远低于应得的数额,追悔莫及。还有的伤者在治疗未结束时就匆忙进行伤残鉴定,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影响了后续的赔偿。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交通事故处理诉讼中有诸多细节需要谨慎对待。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可能会使自身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而不恰当的伤残鉴定时机也会带来不利后果。当事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严格按照注意事项来操作,保持理性和冷静,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切不可因疏忽大意或盲目行动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