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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瑞律网整理发布 103°c 2025-01-26
导读:公司法务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自人民法院通知

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怎么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超过二十日不行使的,视为放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例说法】

甲公司有 A、B、C 三位股东,A 欲将其股权转让给外部人员 D。B 和 C 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协商购买比例未能达成一致。后经查明,转让时 B 和 C 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40%和 60%,最终按照出资比例确定了 B 和 C 的优先购买权比例。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当协商不成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应明确自身权利和法律规定,依法依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也应完善章程等相关规定,避免出现类似争议。

【举例说法】

E 公司的股东 F 被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法院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然而部分股东在接到通知超过二十日后才表示要行使优先购买权,被视为放弃。

【律师点评】

此案例提醒各位股东,对于法院通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时间节点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超过规定时间,就会丧失相应权利。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程序和时效的严格要求,股东们应保持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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