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判刑具体如下:
1、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4、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王某利用其在某公司工作的便利,获取大量客户个人信息并进行售卖,获利颇丰。后经调查核实,其行为构成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某网络公司员工张某,私自将在工作中获取的用户信息出售给第三方,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张某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准确认定被告人是否存在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比如在案例一中,王某利用工作之便获取并售卖信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而案例二则体现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况的严厉惩处。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的审查和事实的认定至关重要,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量刑,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同时,也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随意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