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事实进行查处,对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3、罚款。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下列情形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监察、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四)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五)进行加密研究或者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研究。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案例一:甲公司被举报存在大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没收了其违法所得,并销毁了所有侵权复制品,同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案例二:乙个人未经授权在网上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获取收益,权利人发现后进行投诉,最终乙被没收违法所得,其侵权作品也被依法收缴销毁,并被处以相应罚款。
在著作权保护领域,行政处罚是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出现侵权行为时,相关部门能够依据法律规定,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复制品以及罚款等措施,有力地打击侵权行为。这不仅能保护著作权人的创作成果,也有助于维护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允许合理避开技术措施,这是在平衡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特殊群体需求等方面的体现。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倡导尊重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