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不能继承遗产的情形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案例一:养子小李因觊觎养父的巨额财产,竟故意杀害养父,后被警方抓获。这种情况下,小李显然不能继承养父的遗产。
案例二:养子小张为了能独自继承遗产,采用欺诈手段迫使被继承人更改遗嘱,情节严重。经调查核实后,小张被依法剥夺了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养子的继承权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定。上述案例充分说明了法律对于违背人伦道德和法律规定行为的零容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遗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养子若有此类严重违法行径,必然丧失继承资格。这也提醒人们,在面对遗产继承等重大利益时,要始终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不能妄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否则必将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