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工伤认定有时间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陈某在工作中受伤,其所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陈某在事故发生一年后,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最终被认定为工伤。
林某遭遇工伤后,单位一直拖延申请工伤认定,林某在事故发生 8 个月后,其直系亲属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获得通过。
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单位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这时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等就需要清楚自身的权利和时间节点,及时行使申请的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就如同上述案例中陈某和林某一样,他们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同时,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要有所了解,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不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