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算作个人财产:
1、如果房子是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钱为自己的子女去购买的,并且父母把房屋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就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协议约定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结婚后,张某的父母出资为张某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后两人感情破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产被认定为张某的个人财产。
案例二:王某在婚后用自己婚前的个人积蓄全额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该房产被判定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对于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准确判断。如上述案例一,父母明确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情形。而案例二则充分体现了使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房产的特殊性。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应明晰财产的性质和归属,如有必要可通过合法的协议约定来明确财产权益,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