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某是一名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接到军事训练通知后,故意不参加训练且态度恶劣。经调查,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军事任务的开展,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李某在战时被征召服役,但他以各种理由逃避,情节严重。经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战时拒绝军事训练或服役的行为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刑法对战时此类行为明确规定了相应刑罚,旨在维护国家的军事秩序和安全。作为预备役人员或公民,在战时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若故意拒绝或逃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这也提醒我们,法律的权威性不容挑战,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确保公正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