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诈骗罪中的从犯,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从犯,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
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
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一:甲在某诈骗团伙中负责提供一些虚假信息,但并非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最终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其从犯地位,给予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案例二:乙参与了一起诈骗活动,主要是按照主犯的指示进行一些辅助性的操作,比如传递消息等。法院鉴于其从犯的性质,对其判刑予以了从轻处理。
在诈骗罪中,从犯的认定和量刑是非常关键的问题。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从犯因其在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在法律上是有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的。然而,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从犯的具体行为表现、主观恶性程度、对犯罪后果的影响等。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法律,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结果。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不要轻易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即使是作为从犯,也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应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