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同时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的时薪是平时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甲在某公司工作,经常被要求在工作日加班,但公司从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 1.5 倍加班工资。甲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将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司依法支付甲应得的加班工资。
乙在法定节假日被公司安排加班,然而公司只按照平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获得了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得的 3 倍工资。
在这方面,劳动者要有明确的维权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收集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