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的时薪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
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小张经常被公司要求加班到晚上 11 点,然而公司给予的加班时薪却低于法定标准。小张在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后,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补发相应的加班工资。最终,经过协商,公司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补发了小张应得的加班工资。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明显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加班到如此晚的时间,其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以正确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加班的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诉求。
小李所在的公司长期让员工加班到深夜,但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总是以各种理由压低标准。小李联合其他同事,一起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之后,他们凭借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向公司提出交涉,最终促使公司纠正了错误的做法,按照规定补发了加班工资。
这是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充分体现了劳动者团结起来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当用人单位存在不合法的工资支付行为时,劳动者不应沉默,而应积极行动起来。同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与用人单位的交涉中占据有利地位。通过合法途径,让用人单位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依法履行义务,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