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案是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也可以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张某明知李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长期同居。李某的丈夫发现后,将张某诉至法院,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王某通过欺骗手段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刘某结婚,事情败露后,刘某的军人丈夫提起自诉,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构成破坏军婚罪,对其作出了相应判决。
在破坏军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当事人需要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同居场所的相关证明等,以有力地证明对方的犯罪行为。同时,法律对于军婚的保护是严肃且明确的,任何破坏军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尊重和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