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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律是否优先考虑无子

瑞律网整理发布 124°c 2025-01-19
导读:婚姻家庭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律是否优先考虑无子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夫妻双方条件差不多的,优先考虑无子女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

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律是否优先考虑无子

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律是否优先考虑无子

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夫妻双方条件差不多的,优先考虑无子女一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举例说法】

李某与张某系再婚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都极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李某之前没有孩子,而张某与前妻育有一女。最终法院综合各种情况,考虑到李某无其他子女这一因素,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李某。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当夫妻双方条件差不多时,法律对于无子女一方会给予一定的倾斜,这是为了保障无子女一方在生育和抚养子女方面的权益,同时也是从子女未来成长环境的稳定性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的。当然,具体案件中还需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来判定,法律规定只是一个基本的准则,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做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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