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离婚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内容;
3、双方应当自愿订立离婚协议;
4、其他注意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张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约定模糊,导致后续产生诸多纠纷。比如对于一处房产,协议中仅写了“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未明确具体房产信息及相关手续办理等问题,给双方都带来了极大困扰。
王某与赵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赵某受到王某的胁迫而并非自愿,协议中一些条款明显对赵某不利。事后赵某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协议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离婚协议务必谨慎。像上述案例中张某和李某的情况,由于协议约定不清晰,引发后续纷争不断,这提醒大家在起草协议时要尽可能详细明确各项内容。而王某胁迫赵某签订协议这种情况,显然违反了自愿原则,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存在瑕疵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所以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在完全自愿且清楚明白各项条款意义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