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罪的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十年。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其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张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砍伐了某国有林场大量树木,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其盗伐林木数量达到了入刑标准。但在案发十年后,才对张某进行追诉。
李某盗伐他人承包山林的林木,数量较大,在其行为发生后的第八年被发现,依法对其进行了追诉和审判。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当盗伐林木的行为发生后,在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同时,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