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是否算立功要看是否符合以下要件:
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
2、立功的检举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
3、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一:甲因涉嫌盗窃被逮捕,在审讯过程中,甲主动交代了自己曾参与过的一起抢劫案件,该抢劫案件与正在侦查的盗窃案件无关。最终,法院认定甲的这一行为构成立功。
案例二: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在案件审理期间,乙检举了同案犯丙在其他地方实施的诈骗行为,并提供了详细的线索,后经核实属实。法院据此认定乙有立功表现。
在刑事辩护中,对于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是否算立功的认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要件来进行判断。如同上述案例,当犯罪分子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其他犯罪行为,或者提供确实有效的线索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后,往往会被认定为立功,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犯罪分子积极悔罪、协助司法机关工作的一种鼓励和认可。但同时,司法实践中也必须确保检举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虚假立功等不当情形,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