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分为保护期限届满的终止和保护期限届满前的终止。不同种类的终止原因各不相同。
一、保护期限届满的终止是因为专利具有保护期限,在保护期内,任何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能为生产、经营使用他人的专利。经过保护期后,专利权就自动终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权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就会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A 公司拥有一项重要专利,但在专利保护期内,由于疏忽未及时缴纳年费。B 公司得知后,开始使用该专利技术进行生产经营。A 公司发现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 B 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A 公司因未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已提前终止,其主张侵权缺乏依据,最终驳回了 A 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A 公司本应重视专利年费的缴纳,这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关键之一。因其自身疏忽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即便对方的使用行为看似侵犯了其权利,但在法律上已无法得到支持。这也提醒专利权人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利的稳定和有效。
C 公司的一项专利即将到期,其认为该专利已无太大商业价值,便书面声明放弃了专利权。之后,D 公司开始使用该技术。C 公司发现后认为 D 公司侵权。然而,经审查,C 公司之前已书面放弃了专利权,不再享有相关权利,其主张无法成立。
C 公司既然选择了书面放弃专利权,就意味着其对该权利进行了处分。此后再以侵权为由主张权利,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在作出放弃决定时应慎重考虑,清楚知晓其行为的法律后果,避免事后反悔却无法挽回。同时,其他主体在使用相关技术时,也应注意审查专利权的状态,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