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罚金是必须要上交的,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同时,法院也会根据上交罚金的情况,判断犯罪人员的认错态度,也会因此酌情减刑。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案例一: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并处罚金。张某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缴纳。
案例二:李某盗窃后,其家庭确实遭遇重大困难导致缴纳罚金存在困难,经其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法院经审查后酌情减少了罚金数额。
在盗窃罪案件中,罚金的缴纳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于有能力而故意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措施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而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只要依法提供充分证据并经过合法程序,是可以得到合理处理的。这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维护了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犯罪人员及其家属,应重视罚金的缴纳,积极配合司法程序,以争取更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