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越狱后是可以网上通缉的。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案例一:张某因犯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越狱逃脱。警方迅速启动网上通缉程序,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信息排查,最终在一个偏远地区将其抓获。
案例二:李某也是一名无期徒刑罪犯,越狱后四处躲藏。警方利用网上通缉以及广泛的社会信息网络,成功获取其行踪线索,并将其捉拿归案。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越狱是严重违反法律和监管秩序的行为。网上通缉是非常有效的追捕手段,能最大程度地提高抓捕的效率和成功率。公安机关会依据相关规定,严谨地开展通缉工作,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逃犯。同时,这也警示那些妄图越狱逃脱的罪犯,无论逃到哪里,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