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先生与王女士协议离婚,在离婚过程中李先生私自将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低价转让给他人。离婚后王女士发现此事,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该房产转让无效,李先生少分财产。
张女士在离婚前将夫妻共同存款大量转移至其亲属账户,其丈夫发现后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女士的行为构成转移财产,判决其少分财产,并对转移的存款进行重新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对此种行为进行制裁,目的就是维护婚姻关系中财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上述案例中,李先生和张女士的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确保公平正义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