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申请仲裁时公司法人入监狱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是公司,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案例一:某公司员工小李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八级工伤。在申请仲裁时,发现公司法人因其他事由入狱。小李通过法律途径,直接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二:小张所在公司的法人入狱,当他就八级工伤进行仲裁时,并未受到法人入狱这一情况的影响。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提出诉求,经过一系列程序,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必慌张。虽然公司法人入监狱,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依然存在,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要坚定地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与工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即使遇到公司法人的特殊情况,法律也会保障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劳动者要保持信心和耐心,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