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金额达到三千元的,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王某等人通过设立虚假贷款公司,以低息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在放款过程中设置各种套路和陷阱,使借款人不断陷入债务危机,最终诈骗金额高达数百万元。经法院审理,王某等人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李某等犯罪团伙以“套路贷”形式对多名受害人实施诈骗,通过虚增债务、暴力催收等手段非法敛财。该团伙最终被警方侦破,相关人员受到法律制裁。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套路贷”犯罪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司法机关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一直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在面对“套路贷”时,公民应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其中。一旦遭遇,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那些妄图通过“套路贷”获取非法利益的人,不要心存侥幸,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只有遵守法律,才能在社会中立足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