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如果男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担子女的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李某与张某为夫妻,育有一子,但双方感情不和,李某长期在外,对孩子不管不顾,也不支付任何抚养费。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李某诉至法院。
王某和刘某婚后育有一女,王某借口工作繁忙,对孩子的抚养事宜不闻不问,更不支付抚养费。刘某无奈之下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王某履行抚养义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子女的权益。男方不能以婚姻关系未解除为由逃避抚养责任,抚养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公正裁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同时,也希望夫妻双方能够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妥善处理抚养问题,避免给子女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