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时要在备注上加上下列事项:
1.贷款不到,合同作废,返还订金。
2.递件时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时扣除应扣费用后再交付。
3.卖家在交房之前把户口迁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一。
4.房款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案例一:李先生购房时未在备注中明确贷款相关事项,后因贷款问题无法解决,导致订金无法退还,引发纠纷。
案例二:张女士在买房过程中,合同备注未对户口迁出时间及违约责任做出规定,卖家迟迟未迁户口,给张女士带来诸多困扰。
在房产交易中,合同备注的事项至关重要。如案例一所示,明确贷款不到合同作废及订金返还,能有效保障买方权益。而案例二则凸显了对户口迁出等细节约定的重要性,否则可能面临后续麻烦。购房者务必重视合同备注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避免潜在纠纷,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等需依法办理权属登记,这也强调了合同规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