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购置婚房一般会出现房产归属不明确的风险。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王某与李某结婚前,王某的父母出资为二人购置了婚房。后两人感情不和离婚,在分割房产时产生争议。李某认为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王某则主张这是其父母对他个人的赠与。
在这个案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是在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所以该出资应认定为对王某个人的赠与,房产并不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关键要看购房出资的时间以及父母是否有明确的赠与表示。
张某和赵某结婚后,张某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给他们。购房时没有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后张某和赵某因矛盾离婚,对该房产的归属争执不下。
在此情形下,按照法律规定,因为是婚后父母出资且没有约定,所以应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房产归属。这也提醒大家,在类似的情形中,为避免日后纠纷,最好能对房产的归属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