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甲某长期在娱乐场所从事介绍卖淫活动,经警方侦查取证后将其抓获,最终甲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乙某通过网络平台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被发现后受到法律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介绍卖淫罪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各种因素来考量。比如介绍卖淫的次数、涉及的人员数量、是否涉及未成年等情况。像上述案例中的甲某,其长期从事该违法活动,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故而受到相应刑罚。而乙某利用网络平台这种新形式进行介绍卖淫,同样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从事介绍卖淫行为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尊严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