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车祸死亡,债务关系并不就此消灭,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李某生前向张某借款 10 万元,后李某因车祸不幸离世。李某留有遗产,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张某得知后,向李某的继承人追讨债务,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获得了还款。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死亡后其债务并未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张某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债权人,面对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追讨债务,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
王某与妻子共同欠下一笔债务,后王某因车祸去世。债权人找到王某的妻子,要求其偿还债务。王某的妻子以王某已去世为由拒绝偿还。债权人将王某的妻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的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此案例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王某已去世,但作为共同债务人的妻子仍有偿还义务。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告诫人们,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能随意逃避还款责任,而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