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中是有间接正犯情形的。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行为人不必出现在犯罪现场,也不必参与共同实施,而是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支配构成要件实现的,就是间接正犯。
《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案例一:甲明知乙有癫痫且开车时容易发作,仍强迫乙开车送其去某地,途中乙癫痫发作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在此案中,甲利用乙的身体状况,虽甲未亲自实施驾驶行为,但通过对乙的强制支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正犯。
案例二:丙欺骗丁说其驾驶技术非常好,让丁在大雾天气高速驾驶,丁因视线不佳发生严重碰撞事故。这里丙通过欺骗手段让丁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自己则是间接正犯。
在上述案例中,充分体现了过失犯罪中存在间接正犯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间接正犯的认定需要仔细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对直接实施者的支配方式。同时,也提醒人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通过利用他人来规避法律责任。当涉及到类似情况时,必须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以确保公正的司法裁决。无论是强制还是欺骗手段,只要达到了支配构成要件实现的程度,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