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蛮横变道发生追尾谁担责: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案例一:甲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强行变道,乙车躲闪不及发生追尾。经交警认定,甲车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二:丙车夜间行驶时未开尾灯,丁车追尾。最终认定丙车承担次要责任,丁车承担主要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对于责任的划分均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就如案例一,前车蛮横变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所以其应负全责。而案例二则因前车未开尾灯存在一定过错,但后车也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故有主次责任之分。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准确认定责任,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